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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招选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服务机构的询价函

来源: 时间:2024-07-26 浏览5294次
     

各有关供应单位: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轨道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开展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现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和《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的监测内容、监测时段、监测范围、监测方法与频次开展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现场水土保持监测踏勘、定期报送《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编制《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二)按照《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要求开展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各类水土保持专业技术指导,编制《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并将《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函》《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相关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采购要求

(一)质量要求

监测报告、成果及相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并通过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等相关纸质文档各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档。

2.最终成果:提交《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和《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其中水土保持监测系列报告应符合宜宾市水利局的具体要求,以获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函为准。

3.编制成果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归川南轨道公司所有,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进行保密,未经川南轨道公司同意,不得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如果发生以上情况,供应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赔偿责任。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招选最高控制价为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或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且近三年未发生因履约不力、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等原因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五、提交询价回复

(一)提交询价回复方式及要求:提交纸质《报价函》(内容详见附件),应附:水土保持咨询服务业绩或开展水土保持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近三年未发生因履约不力、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等原因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等相关材料。文件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服务项目报价书),报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二)提交询价回复资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6时00分前。

(三)提交询价回复资料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06号川南轨道公司5楼工程一部。

(四)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

具有开展水土保持咨询服务专业技术能力、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要求,报价最低者中标;同等报价情况,具有智能轨道快运系统水土保持咨询服务类似业绩优先中标。

七、询价结果公示

川南轨道公司收到询价回复资料,将通过“蜀道智轨”微信公众号及四川蜀道新制式轨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shudaogdjt.com/)发布询价结果公示,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八、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庞老师,13540971919。

 

附件:报价函.docx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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