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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一、举报受理范围:

1. 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3.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必须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

举报方式

1.网上举报:

http://www.12388.gov.cn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2388举报网站)

2.电话举报:

12388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3.来信请寄: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座26楼蜀道新制式轨道集团纪检办公室

4.来访请到: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5号(中共四川省纪委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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